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后,进口方请求进口地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多数为信用证。然后,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后,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商业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称为进口押汇。
因为进口商通过信用保证文件的开立,可以延长付款期限,不必在出口商发货之前支付货款,即使在出口商发货后,也要等到单据到达自己手中才履行付款义务。这样,进口商减少了资金占用的时间。同时,出口商愿意接受这种延长付款期限,是以开证行保证到期付款为条件的。因此,进口押汇是开证行为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
进口押汇是开证行给予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一项短期融资便利,即企业(开证申请人)在银行给予减免保证金的情况下,委托银行开出信用证,在单证相符须对外承担付款责任时,由于企业临时***,无法向银行缴足全额付款资金,经向银行申请并获得批准后,由银行在对您的企业保留追索权和货权质押的前提下代为垫付款项给国外银行或出口商,并在规定期限内由企业偿还银行押汇贷款及利息的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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