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通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36号),就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进口通关手续事宜进行了明确。我们一起来看下企业适用市场化采购排除时向海关申报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关务小二提醒:市场化排除申请,是指企业独立申请独立享受排除关税加征,“一企一码”(每个企业的每份进口计划独立对应一个排除核销编码)。对于不在过往排除清单且未申请市场化排除申请的企业,无法享受排除加征。所以,各进口企业勿抱以前的“搭便车”心态,应积极申请。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解读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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