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已在国内提交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人,自申请日起12个月内,可就同一申请向专利局提出PCT国际申请,该申请被受理后,相当于被PCT组织145个成员国/地区同时在国内申请日时受理;
2、国内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自申请日12个月内未向国外提出专利申请的,视为放弃在国外的专利申请权,相应地在国外也无法获得保护;
3、国内申请日起16个月内,专利局会对该国际申请做出一份国际检索报告,并同时就该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发出一份书面意见,供申请人参考;
4、自国内申请日起30个月内,该PCT国际申请可随时进入PCT组织145个成员国/地区;
5、PCT国际专利申请可以以企业、发明人或企业法人代表个人名义提出,在国际阶段内可以将申请人免费变更为企业;
6、依照PCT规则提交PCT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在取得国际检索之后6个月内,单位申请的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的每件资助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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